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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
民族民族,指的是一群人覺得他們自己是一個被歷史、文化、和共同祖先所連結起來的共同體。民族有「客觀」的特質,這些特質可能包括地域、語言、宗教、或共同祖先,也包括「主觀」的特質,特別是人們對其民族性(nationality)的認知和感情。
概念
中國古籍中早已有「民族」一次来指涉人群共同體,早在公元六世纪《南齊書》列傳之三十五《高逸傳·顧歡傳》中,有“今諸華士女,民族弗革”語句,为最早可见的现代意义「民族」一词的书面记载。
葛林費爾德曾經對「nation」這個英文字在語義學上的演變情形,提供了一個明晰而完整的說明。她將nation這個字在意義上的演變分成以下五個階段︰(1)在羅馬時代,nation指的是一群從同一個地域來的外國人(a group of foreigners)﹔(2)在中世紀的大學興起以後,nation的意義變成了一個意見的社群(a community of opinion)﹔(3)接下來,nation的意義又和教會委員會(church council)的參與者有了連結關係,而有了精英份子(an elite)的意涵﹔(4)在十六世紀初期的英國,nation的意義又有了變化,變為對具有主權之人民(a sovereign people)的指涉﹔以及(5)一直到其他的國家和人民也用nation這個字來指涉他們自己以後,nation的指涉對象再度轉變,成為一群獨特之人民(a unique people)的意思(Greenfeld 1992, 4-9)。
如果就「nation」這個字在現代英文中的意義而言,「nation」不僅指涉中文的「國家」(即英文的同義字state, country, commonwealth),也可以指涉「民族」(即英文的同義字people, tribe, nationality),而當一個「民族」以追求獨立自治、建立「國家」為政治目標時,「nation」亦可以被理解成「國族」或「族國」(即nation-stat或national state)(江宜樺 1998,7)。
在台灣目前的學術界,對於「nation」這個字應該怎麼樣翻譯,也一直都有十分激烈的爭辯。1雖然有人认为亲將「nation」這個字翻譯成「民族」的話,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是問題叢生,同時也不容易掌握該字所隱含的某些重要意義。不過,由於在中文世界裡面,「民族」這個字已經不只是學術用語,它同時也已經滲透到日常生活當中,我們確實有必要嚴肅面對這個概念,做一番最基本的考察工作。
對「民族」進行研究的基本難題
在過去的兩百年當中,作為一種政治力量的民族主義(nationalism),在形塑世界歷史上所扮演的角色,遠比其他的思想 --- 比如說自由或者是民主 --- 要強大的多。在二十世紀初期,英國的公眾人物諾曼·安及爾(Norman Angell)就曾經戲劇性地論道,「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歐洲人而言,政治民族主義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東西,不但比人道精神、禮節、康慨、同情更重要,甚至於比自己的生命本身都還重要」(引自Snyder 1990, vii)。
然而,關於民族和民族主義的定義到底是什麼,相關內容應該是什麼,在歷史上又曾經有過什麼變化,卻一直是相關學者爭論不休的問題。多數的學者都同意,民族主義是一種自決的政治主張(political doctrine of self-determination)。但是,到底什麼樣的人類集團可以被授與這種自決的權利,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宣稱這種自決的權利,卻一直是一個爭辯中的問題。當試著要替民族主義下一個定義的時候,德國學者亞特就無奈地表示,「在當今的政治分析的詞彙當中,[民族主義]是最混淆的一個概念之一」(Alter 1994,1)。凱克門諾必克也這樣宣稱,「從來就沒有兩個作者 --- 不論他們是社會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學家、或者是心理學家 --- 會用同樣的方式來定義民族主義」(Kecmanovic 1996,15)。
相關學者之所以會有這種無法對民族和民族主義的基本定義產生共識的局面,有以下幾個可能的原因。
高度的政治意涵
一個最根本的原因,當然是這些語彙充滿了高度的政治意涵(e.g., McKim and McMahan 1997, 156-7; Smith 1998, 223)。葛納就曾經這樣表示,「理論上[研究民族主義]最困難的地方,就在於我們必須在視民族主義為『民族的(national)』和『自然的(natural)』的虛假解釋 --- 通常它們都只是虛構出來正當化民族主義的 --- 以及視民族主義為受到時間和脈絡制約的真正解釋之間,做一個清楚的劃分」(Gellner 1964,151)。
事實上,儘管葛納區辨「民族主義宣傳」和「民族主義研究」的諄諄教誨尤在耳際,但是,民族主義的研究卻在本質上和知識的實踐脫離不了關係。正如詹姆士所提醒的,第一,所有從事民族主義研究的人,在「定義」上就已經是在從事一種知識的實踐了。即使你是有意識地坐在平靜的研究室中和政治運動者相互隔離,你的研究成果卻無可避免地會影響到你的研究對象 --- 和這個民族主義運動相關的每一個活生生的人。第二,從民族主義過去的發展歷史來看,文化菁英 --- 尤其是社會科學的工作者 --- 一直都處在民族主義風暴的最前線。無論是官方版的民族主義,或者是反對運動的民族主義,幾乎都是透過知識份子在意識型態上掌旗和操盤。第三,自從民族主義在十九世紀末開始襲捲整個世界以來,透過國家機器所掌控之教育體系的運作,知識份子一直都在「民族文化」的生產和複製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James 1996,193)。
複雜性和多重性
研究民族主義的第二個難題在於它所涉及之經驗現象的複雜性(complexity)和多重性(multiformity)(e.g., Calhoun 1997, 20-2; Canovan 1996, 50; Smith 1998, 223)。事實上,我們常常將在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空間裡面所發生的不同形式之經驗現象,一律統稱為「民族主義」。比如說,不論是不列坦尼(Breton)的分離運動、泛阿拉伯民族主義、甚至是宣稱要為中國的未來奮鬥不懈的1989年中國學生示威活動,通通被同一個標籤 --- 民族主義 --- 所概括,雖然這三者不但有著完全不同的歷史路徑,也發生於完全不同的政治社會結構當中。因此,亞特就曾經很正確地指出,
::事實已經清楚地擺在眼前,民族主義 --- 作為一種涵蓋多種情形的標籤以及正當性來源 --- 本身就隱藏了極度的矛盾。它可以被視為是一種解放,但同時卻也可以被視為一種壓迫。就此而言,民族主義是一個同時存放著危險和機會的地方。…… 如果我們要宣稱這個詞彙真正代表什麼、或者應該指涉什麼的話,我們一定要將具體的歷史脈絡指陳出來。或許我們可以有這樣的一個初步結論,民族主義並不是只有一種[形式],而是有很多不同的民族主義。也就是說,我們應該用複數 --- 而不是單數 --- 來描摹這個詞彙。(Alter 1994, 2﹔重點是加上去的)
跨學科本質
民族主義研究的第三個難題在於它的跨學科本質(interdisciplinarity)(e.g., Griffiths 1993, 11; Hobsbawm 1992, 10; Kellas 1991, 1)。最早浸淫這個領域的是歷史學者,但是,由於和民族相關之經驗現象的多重性和變異性,人類學家、政治學家、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語言學家、國際關係學者、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和人文學領域的學者,也都陸續加入了民族主義研究的行列。
事實上,英國學者史密斯 --- 當代民族主義研究最重要、也最多產的學者之一 --- 就曾經表示,和民族主義研究相關的題目至少包括以下這些子題:
- 族群(ethnies)的起源和形成
- 造成族群中心主義(ethnocentralism)的相關條件
- 族群社群(ethnic community)的本質
- 族群認同的性質
- 民族(nations)的起源和形成
- 民族認同的本質
- 民族的社會、政治、文化基礎
- 民族和現代性(modernity)的關聯
- 民族主義意識型態和民族運動在性別、階級、以及文化上等面向所展現出來的特質
- 民族主義知識份子(nationalist intellectuals)在民族運動中所扮演的角色
- 世界上現有的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s)在文化和社會層次所可能造成的影響
- 民族和民族主義對地緣政治(geopolitics)所造成的影響等(Smith 1998,222)。
面對這一長串琳瑯滿目的題目,我們當然相信,某一個學術領域的學者通常只能探觸到這些現象的某一部分而已。如果要對民族主義這個經驗現象有比較完整的掌握的話,一個跨學科取向的研究設計可能會是一個無法避免的結果,對從事相關研究的人而言,這當然是一項鉅大的挑戰。
方法論上的困難
當把像民族或民族主義這樣的概念放在一般社會科學研究的因果關係模型中的時候,無可避免地會遭遇到很多方法論上的困難。比如說,在分析民族主義的起源的時候,就會發現到,在很多時候,民族主義同時扮演著原因和結果的角色。寇克力(Coakley)就曾經這樣表示,「民族主義微妙的地方,就在於其因果關係十分地難以決定。民族主義自己本來就是難以捉摸的(amorphous),而它不但對其他的社會現象有影響力,而且自己又[同時也]是這些社會現象的結果」(引自Kecmanovic 1996, 211)。
民族是某一類型的團體(group),這一點大致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是什麼類型的團體呢?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們將依序探討定義民族的幾種不同方式。
從客觀特質來定義「民族」
::只要我們可以找到一個獨立的語言,那裡就存在著一個獨立的民族 (Wherever a separate language is found, there a separate nation exists) (Fichte 1922, 215)
如果將民族視為一個爭取政治自主性之特殊社群的這個想法,就不能不提到十八世紀的德國學者赫德(Johan Gottfried Herder,1744年–1803年)。2基本上,赫德是將民族視為一種「具有特殊性的語言和文化團體」。在十九世紀初,費雪(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年–1814年)將這個想法繼續往前推進,而主張每一個獨特的語言團體都是一個獨立的民族,要有自己的生活,也應該要控制自己的生活(Fiche 1922)。除了語言以外,本世紀的其他學者又替民族體(nationhood)的構成標準添加了很多新的客觀標準,比如說共同地域、血緣、族群、宗教、或共同信仰等等(e.g., Geertz 1963; Smith 1986; Stalin 1994)。史達林就曾經對國族下過這樣的定義︰
::一個民族是一個由歷史所造成的、穩定的人類社群。它是以共同語言、地域、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一個共同文化的心理機制為基礎的。(Stalin 1994, 20) 3
有些學者則否認這些客觀特質可以被用來當作定義民族的充分條件,甚至是必要條件(e.g., Canovan 1996; Gellner 1983; Hobsbawm 1992; Renan 1994)。霍布斯邦就曾經令人信服地指出,如果要對民族下一個定義的話,這些所謂的客觀條件都不是恰當的標準。以語言為例,霍布斯邦就用經驗資料告訴我們,當義大利在1860年全國統一的時候,只有2.5%的義大利人會講義大利語。此外,在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的時候,只有50%的法國人會講法語(Hobsbawm 1992, 60 - 61)。也就是說,所謂的民族語言(national language),基本上應當被視為民族主義實行以後的結果,而不能被視為是民族或民族主義的原因。4此外,這些用來定義民族的所謂「客觀」判準 --- 語言、族群、或者是其他的東西 --- 自己本身也都是會改變的、缺乏明確定義的。我們可以看葛納對於這一個觀察的論點︰
::把民族當成是自然天成的、上帝賜予的分類人類的方式,當成是繼承而來的、然而已經延宕許久的政治命運,其實是一種迷思。民族主義有時候會利用先前已經存在的文化,將其轉化成民族,有時候又創造出它們,往往還同時把先前存在的文化給消滅掉︰這即是現實。(Gellner 1983, 48-9)
從主觀意識來定義「民族」
對某些學者而言,民族的本質是主觀上的意識(subjective consciousness),而不是任何客觀上共享的特質,不論這些特質是政治上的、文化上的、或者是生物上的。賽頓-瓦特森這樣表示,「當一個社群裡面佔相當部分的人認為他們是一個民族的時候(consider themselves to form a nation),或者是表現得像他們已經是一個民族的時候(behave as if they formed one),一個民族就存在了」(Seton-Watson 1977, 5)。霍布斯邦也採取類似的立場,而將民族定義為「一群人當中,有相當比例的人認為他們是一個『民族』的成員(regard themselves as members of a “nation”)」(Hobsbawm 1992, 8)。正是在這種意義下,葛納才會一方面宣稱,是先有鬥爭,然後民族才可能隨之而來﹔另一方面他也強調,一個民族必須是由一群彼此認為同屬於一個民族的人所組成的(Gellner 1983, 48-9)。他這樣表示,
::民族是人們的信念、忠誠、和連帶的人工產物。正因為他們彼此承認對方是同胞(recognition of each other as fellows),…… 所以他們才會變成一個民族,而不是因為其他共享的特質。…… [這種彼此間的承認]讓他們和非成員之間有了清楚的界線。(Gellner 1983, 7)
事實上,遠在上述這些當代的研究者指出民族的主觀建構性以前,這種觀點早就出現在一些古典社會科學研究的著作裡面了。比如說,社會學大師韋伯就強調民族體(nationhood)的互為主體面向(inter-subjective aspect),而發現到社群的所謂客觀特質,並無法用來定義民族,因為民族這個概念是屬於「價值的領域(sphere of values)」。基本上,民族這個概念在本質上就已經預設了「某些團體在別的團體之前[所擁有]的一種特別的連帶感情(a specific sentiment of solidarity)」(Weber 1958, 172)。
雷南也早在1882年就指出,所有的這些條件 --- 比如說共同的地理或地域、語言、種族或宗教 --- 沒有一個能夠被視為是民族存在的充分或必要條件。相反地,民族有兩個彼此相關的元素,一個是共同擁有對過去之記憶的豐富遺產(a common possession of a rich heritage of memories in the past),另一個則是要生活在一起以便傳承這些遺產的決心(a desire to live together and pass on the heritage)。因此,如果我們想要對國族的本質有進一步認識的話,我們就必須對這些由特殊歷史意識所維繫出來的連帶感(solidarity)進行探索,因為民族應當要被理解成一種道德的形式(a form of morality)(Renan 1994)。
「民族」的綜合性定義
事實上,雖然上一段所提到的這種主觀元素,似乎在民族形成的過程當中確實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如果我們只用這種主觀元素來定義民族的話,則這個定義顯然是不充分的。集體連帶感可以存在於許多不同種類的社會團體當中,比如說家庭、志願團體、或者是商業組織,也都存在著這種連帶感,並不只是限於民族當中。那麼,到底民族和其他的社會團體有什麼具體的差別呢?如果要將一個擁有集體連帶感的人群稱之為民族的話,除了這個集體連帶感以外,我們還可以在這群人當中找到什麼樣的其他特質呢?主觀要素只是要將一群人視為是民族的最起碼條件而已,但是,這顯然還不是一個完整的定義。
事實上,要解答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承認這些主觀要素經常是以某些客觀要素作為基礎的。在現實生活當中,某個民族的成員,通常並不會將他們自己視為是靠集體連帶感所維繫起來的一個團體。相反地,他們會列舉一些其他的東西 --- 比如說一個共同的文化、一個共同的祖先、一個共同的歷史、共享的政治制度、或者是對於某個特定地域的從屬感 --- 以此來將他們這些人連結在一起。
借用安德森有名的「想像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y)」這個概念,來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對安德森而言,民族是一種人造體(artifact),是一個「想像的政治共同體(imagined political community)」。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民族是一種虛假的(fabricated)的東西,我們應該採用的策略,是用想像的風格(style),以及讓這種想像成為可能的制度(institutions),以這兩點來理解民族的特殊性。關於後者,安德森所舉的例子就是「印刷-資本主義(print-capitalism)」,以及隨之而來的將國族描摹成一個社會學上共同體的新的文學文類(genre) --- 報紙和小說(Anderson 1991)。他說,
::所有的共同體 --- 只要比成員之間有著面對面接觸[機會]的原始村落還要大--- 都是想像的(或許連這種村落也包括在內)。區別不同的共同體的基礎,並不是它們的虛假-真實性(falsity-genuineness),而是它們被想像的風格(the style)。(Anderson 1991, 6)
除了風格以外,我們當然也還可以找到區別共同體的其他標準,比如說它們的大小、行政組織的科層化程度、內在的平等程度等等。對研究民族和民族主義的學者而言,我們的首要任務當然是要找出和民族相關之「想像」集體連帶感的特殊形式。卡弘所提供的下面這個清單,似乎多多少少可以視為一個共同體之所以會被想像成國族的一些可能基礎條件︰
::1. 界線(boundaries)︰不論是地域的,人口的,或者是兩者兼具。
::2. 不可分割性(indivisibility)︰所謂一個民族是一個整全單位(integral unit)的宣稱。
::3. 主權(sovereignty),或至少對主權的希冀︰因此和別的民族必須維持一種正式的平等關係,而且也通常維持著一種自主的、被認為是自給自足的狀態。
::4. 合法性(legitimacy)的「上昇(ascending)」狀態︰也就是說,政府必須是由大眾意志(popular will)所支持的,或至少必須是符合「人民(the people)」或「民族(the nation)」的利益。
::5. 對於集體事務的大眾參與(participation)︰以民族成員之身分為基礎而被動員出來的一群人(不管是為了戰爭或是為了民間活動)。
::6. 直接成員身分(membership)︰每一個個體都被理解為民族的一個緊密部份,而且和其他成員也都完全平等。
::7. 文化(culture)︰包括語言、共享的信仰和價值、以及風俗習慣之實踐等的混和體。
::8. 時間上的深度(temporal depth)︰民族必須是時間上的實存,包括過去和未來的世代,同時也有其歷史。
::9. 共同祖先(descent)或種族特質。
::10. 特殊的歷史(history),甚至是和特定地域的神聖關係。(Calhoun 1997, 4-5) 5
值得注意的是,卡弘正確地提醒我們,這些特徵只是一種民族的「修辭(rhetoric)」,是一種通常用來描述民族特徵的宣稱(claims)。事實上,我們並無法真正藉由經驗上的測量標準(empirical measures) --- 比如說是不是能夠達成主權、是不是能夠抵擋內部的可能分裂而維持其完整性、或者是強制執行清楚的界線 --- 來定義民族。相反地,民族通常大都是由這些宣稱所組成的,而這些宣稱不只是描述性的,同時也是規範性的。這些特徵有可能可以對民族體的感情(a sense of nationhood)提供充分的基礎,但是,沒有一個特徵是絕對需要的(Calhoun 1997, 5)。6對不同的人群而言,他們對自己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民族的宣稱,其實是建立在不同種類的事實上的。我們必須仔細地檢視所有的這些宣稱,並將這些宣稱視為是將這群人連結起來的一種信仰。因此,依循凱拉斯的建議,民族可以定義為︰
::一群人覺得他們自己是一個被歷史、文化、和共同祖先所連結起來的共同體。民族有「客觀」的特質,這些特質可能包括地域、語言、宗教、或共同祖先,也包括「主觀」的特質,特別是人們對其民族性(nationality)的認知和感情。(Kellas 1991, 2)
馬克思主義意義下的「民族」
恩格斯在1884年,馬克思去世之後,所出版的《家庭、私有制與國家的起源》,無疑被視為馬克思主義民族學的第一本經典著作。提到了民族形成的規律。人結合成群;由血緣關係組成原始的家庭型式並形成親屬制度,逐漸排除同胞的性交關係;共祖的血族團體結成氏族,氏族結成部落,進而結成部落聯盟,融合成「民族(Volk)」;隨著生產力的增加,分工擴大,新的生產關係出現,新階級產生,使得氏族制度漸漸不能負荷而消滅,隨之產生由「新民族(Nation)」組成的國家。
從氏族到國家,「民族」的用法有兩種;前一種是相應著血緣關係而使用的 volk,後一種則是充滿著現代「民族」國家意味的nation。也就是說,恩格斯在提到民族的發展規律時,所指的現代的民族或資本主義社會下的民族,應該是相應著現代國家逐漸成形,涉及到以國家意識為核心的人們共同體所構成的「國族(nation)」。這個詞必須依附於「國家」形成的論述脈絡,才有它的地位的。
民族既然依附於國家體制的產生,相應於資本主義社會,只是特定歷史發展階段中的一個產物。等到國家體制所服務的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壓迫出現之後,《共產黨宣言》中所謂「統一的民族階級利益」就讓位給了階級利益;在階級對立中,只要能消滅最基本壓迫型式的階級壓迫,其他型式的壓迫(包括民族壓迫)就會隨之解決。等到那個時候,民族將會像國家一樣,失去存在的必要而自然消亡。
1912年,時任真理報編輯的史達林,為了解決第二國際及俄共內部對民族自治、民族自決的爭議,被列寧派到維也納去寫民族問題的小冊子。其成果就是被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引為「民族」定義聖經的《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從現代的民族研究看起來,這個定義是相當粗糙的。然而,史達林從歷史唯物論的角度,以明確的客觀特徵首次為「民族」提出了定義:
: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
:民族也和任何歷史現象一樣,是受變化法則支配的,它有自己的歷史,有自己的始末。......只有一切特徵都具備才算是一個民族。
:民族不是普通的歷史範疇,而是一定時代即資本主義上升時代的歷史範疇。
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後,即引史達林定義的這四項民族特徵,為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進行民族識別和民族認定。
注釋
1. 關於「nation」這個詞彙應當如何翻譯成中文的討論,可以參考陳光興(1994,163-4)﹔黃昭堂(1994,202-3)﹔浦薛鳳(1963,166-73)﹔以及朱浤源(1988,118-25)。
2. 關於赫德和民族主義相關的重要作品,可以參考Herder (1969, 1992)。至於和赫德相關的研究,可以參考Ergang (1966)。
3. 原文最早發表於1912年。
4. 霍布斯邦這樣表示,「民族語言因此幾乎都是半人工的建構物(semi-artificial constructs),在某些例子中,比如說現代的希伯來語(modern Hebrew),它根本就是完全被發明出來的」。因此,「它們[這些民族語言]剛好和民族主義迷思所宣稱的相反,它們並不是民族文化的原生基礎,也不是民族心靈的產物」(Hobsbawm 1992, 54)。
5. 當然,這份清單並不是「最後」的清單。如果我們願意的話,我們還可以再加上一些其他的元素。卡弘自己就這樣表示,「[事實上]並不存在一份完美的清單。我們所感興趣的是民族的共同模式,而不是提供一個對民族的正確定義。[在這份清單所]舉出來的這些例子,可以幫助我們發展出一個『理想型』,但是,這只是一種對於概念化過程的助力,而不是一個操作型定義,或者是一個經驗上可以驗證的描述」(Calhoun 1997, 5)。
6. 就這一點而言,所謂世界上大多數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都不是「純粹的民族」這種講法,其實是沒有太大意義的。畢竟,民族國家本身就是一個意識型態的建構,是民族主義教條的產物。
參考書目
英文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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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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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 編,《斯大林全集》第二卷,1953。北京:人民出版社。(史達林「馬克思主義與民族問題」)
參見:民族分類
按時間分
原始民族 -- 远古民族 -- 古代民族 -- 近代民族 -- 现代民族
按地域分
中华民族 -- 东北亚民族-- 东南亚民族-- 南亚民族 -- 中东北非民族 -- 欧洲民族 -- 撒哈拉以南非洲民族 -- 太平洋民族 -- 美洲民族
参見相關條目:民族学 -- 世界民族列表 -- 民族主义 -- 民族语言原则 -- 民族宗教 -- 氏族 -- 部落 -- 原住民 -- 民族差别 -- 民族文化 -- 民族乐器 -- 亚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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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民族
category:民族学
ja:国民
simple:Nation
歷史
历史指的是過去所經歷的一切,广义的历史泛指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狹義的歷史則是人類過去活動過程中,透過種種方式所留下的紀錄。一般而言,我們多使用後者的意義。
定義
《苏联大百科全书》История定义:
(История,来自希腊语historia,意味对于过去事件的叙述,对于已认知的、研究过的事件的叙述。)1. 自然界和社会上任何事件的发展过程。宇宙史、地球史、各个学科史——物理史、数学史、法律史等均可列入这一含义。2. 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具体的和多样性的过去之学科,以解释人类社会具体的现在和未来远景作为宗旨。
“歷史”的字義
中文的“歷史”最早僅存有““史”一字。漢代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而“歷”乃近代日人為翻譯英文“history”而附加之輔助義,其意味著人類所經歷過的事情,在意義上其概括範圍遠較“史”字為之大。
在西方,多數語言的“歷史”一詞源出自希腊文historia,意为“一个人的调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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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语言是所有正常的人类都具有的讲话的能力。不同地区之间人类所使用的语言千差万别,但是任何人都必须通过学习才能获得语言能力。对于这个非常复杂、重要的概念,语言是很难清楚定义的。然而大部分人都会同意,语言是一套通过表示方法和合乎逻辑的语法构成的进行沟通和推理的系统。许多语言通过手势、声音、符号和文字,目的是交流观念、意见、思想和含义等。当我们尝试区分这些时,语言学上的模糊性常在其中。
语言是什么?
对于语言概念的探讨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也是语言学的中心课题。印度婆罗门教的经典《吠陀》中将语言视作母牛,而呼吸是公牛,由语言和呼吸产生了人心。
由于研究方法和角度的不同,人们对“语言”的定义多种多样。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有几十种。下面举出几种:
#语言是以呼吸器官发声为基础来传递信息的符号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存在方式之一。
#用于表达事物、动作、思想和状态的一个系统。
#一种人类用于进行现实观念交流方式的工具。
#人类共有的有意义的体系。
#人类特有的一种符号系统。作用于人与人的关系时,是表达相互反应的中介;作用于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时,是认识事物的工具;作用于文化时,是文化信息的载体。
无论是什么定义,人类始终是语言的中心。语言是人类用来交流的一种工具。
对人类语言差别的准确定义是很困难的。乔姆斯基曾经指出:“有一些德国的方言非常接近我们所说的荷兰语,甚至其他的德国人并不能听懂。”注意语言不同于生物学,不同的语言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
语言符号和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是由使用这种语言的人之间“约定俗成”的。例如汉语的“兄弟”,在英语中是“brother”,在德语中则是“Bruder”。
语言是非常复杂的,他受到人脑的支配,与思维密不可分。直到目前为止,科学技术还不能完全模拟人脑的语言功能,机器翻译更难以实现。
有人谈及动物语言,但是大多数语言学家还不能肯定动物是否具有运用语言符号的能力。更多的专家倾向于认为动物的语言只是一种信号,而不是一个信息系统。同样的,在人工语言中的数学语言或计算机语言也不属于真正的语言。
语言的变体
对于同一种语言,又有各种变体存在。包括:
;地域变体:方言
方言是同一种语言的分支,是按照地域来划分的。同一种语言的各种方言之间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同大于异的。如果异大于同就是不同的语言了。
;社会变体:社会习惯语
例如行话、术语、黑话等,它是按照使用的人群来划分的。
;书面变体:口语和书面语
;风格变体
例如公文语体、科技语体等,在用词造句上有明显的不同风格。
世界语言概述
目前世界上已知现存的语言大约有3000多种。世界语言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不同地方的人也许完全不能相互理解。有鉴于此,有人创造了人工语言以方便交流,例如世界语等。
世界语言使用者之间的差异也是如此的巨大,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汉语、英语等在世界上被上亿的人使用着,然而一些方言却正在消失,但同时新的语言又在诞生。
下面是世界上几种大的语言的列表:
世界上20种最多人讲的语言
: 參看主要語言人口列表
世界语系的概要
: 参看语言系属分类
通过对世界上各种语言的研究,世界上的各种语言大概可以分为汉藏语系、印欧语系、乌拉尔语系、阿尔泰语系、闪含语系、高加索语系、达罗毗荼语系、南岛语系(或称马来-波利尼西亚语系)、南亚语系以及其他一些语群和语言。
- 汉藏语系
- #汉语族
- #藏缅语族
- #侗台语族
- #苗瑶语族(有争议)
- 印欧语系
- #日尔曼语族
- #意大利语族(由拉丁語衍生出羅曼語族)
- #凯尔特语族
- #波罗的语族
- #斯拉夫语族
- #印度-伊朗语族
- #希腊语族
- #阿尔巴尼亚语
- #亚美尼亚语
- #安纳托利亚语族
- #吐火罗语族
- 高加索语系
- #南高加索语族
- #北高加索语族
- 乌拉尔语系
- #芬兰-乌戈尔语族
- #萨莫耶德语族
- 阿尔泰语系
- #突厥语族
- #蒙古语族
- #满-通古斯语族
- #日语(有争议)
- #朝鲜语(有争议)
- 达罗毗荼语系
- #北部语族
- #中部语族
- #南部语族
- 南亚语系
- #孟-高棉语族
- #马六甲语族
- #蒙(扪)达语族
- #尼科巴语族
- 南岛语系
- #印度尼西亚语族
- #密克罗尼西亚语族
- #美拉尼西亚语族
- #波利尼西亚语族
- 闪含语系
- #闪语族
- #柏柏尔语族
- #乍得语族
- #库施特语族
- #埃及-科普特语族
- 尼日尔-科尔多凡语系
另外,如巴斯克语等少数语言的语系不明,也有人认为这些语言不属于任何语系,是完全独立的。还有一些语系未列出。
请参看
- 语言学介绍有关语言学的详细理论。
- 语言列表
- 广播语言
- 自然语言
- 文字
- 语言的类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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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简单地说,宗教只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多数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给人以灵魂并延续至死后的信仰体系。对宗教进行研究的学科是宗教学。
多数宗教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还有超自然的力量或实体(上帝、天神、鬼、灵魂等)存在,并认为这种超自然的力量能够影响人们的命运,因而产生敬畏和崇拜的思想感情。宗教不同于迷信。宗教一般是由共同的信仰、道德规范、礼仪、教团组织等要素所构成。但是,宗教和迷信有一相同的、不可忽略的重要特点,那就是:相信未经证实的事物(trust in the absence of evidence)。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是一种有组织的迷信。
宗教可以大致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两大类。自发宗教是非常原始的宗教,一般是原始社会时期的宗教。而现代的宗教基本上都是人为宗教。
宗教一词的来历
中国文化认为:有创始人、有崇拜对象, 为“宗”;有一群追随者,有一定的祭祀仪式, 为“教”;西方文化的宗教“religion”是从拉丁词“re”和“legere”演变来的,意思是“再”和“聚集”,宗教就是一群人为了一个目的, 聚集在一起的意思,发展到有同一信仰,同一信念,为了这一信仰, 而到了不畏生死的地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文中,宗教这个词,与英文的religous beliefs的含义本来并不对等。本来在中文中的宗教,是佛教的术语,并不是现在的内涵和外延。比如历史上,中国的道教,即不用这个名词来称呼。宗教这个词用来泛指所有宗教信仰乃是由翻译造成的词义变化。宗教这个词作为佛教专门术语的含义,即自证为宗、化他名教反而被忘却了。
宗教的起源
宗教的起源並無一致的說法。羅馬的Lucretius 認為恐懼造成最初的神。英國的Thomas Habbes 認為畏懼不可見的事物,乃宗教之自然種子。Paul, Tillich 保羅. 田立克提出,人對終極關懷 (Ultimate Concern) 的理性或非理性回答,產生了宗教。佛洛依德在其著作《圖騰與禁忌》中則認為宗教是初民對父親的敬畏心理的潛意識影射。
早在原始社会宗教就已经存在,它产生的根源和基础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以及原始人对自然斗争力量的软弱。那时,宗教规范往往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
宗教与信仰
宗教的基础是信仰,也有人认为是蒙昧主义。宗教只要求人们相信,不要求人们问为什么。
有些观点认为,某个民族只信仰某个宗教。而从考古学的发现上得出的结论是,信仰不是天生的,是可以改变的。民族、宗教和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宗教的影响
宗教在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中都存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个国家没有宗教。
宗教与政治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很复杂,宗教信仰会影响法律。宗教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宗教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另一方面,宗教也常常被反抗者用来作为反抗压迫的工具。
现代在许多国家, 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中世纪时,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政教合一的制度,国家政权与宗教合而为一,宗教首领就是国家首脑,直接掌握国家政权;设立单一的宗教成为国教,教规就是国法,公民必须信奉和遵守,公民没有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否则会被认为是“异教徒”而遭到迫害。但在古代中国,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允许公民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但各种其他宗教必须纳入儒家伦理的框架中。
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当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宗教将会消失。
- 宗教艺术
- 宗教文学
- 宗教绘画
- 宗教建筑
- 宗教戏剧
- 宗教舞蹈
- 宗教美术
- 宗教服
宗教与科学
宗教与科学经常是对立的。欧洲中世纪的異端裁判所对教會認為是违背圣经言行的人都处以酷刑。许多科学家都受到了迫害。但是宗教在某些方面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
宗教研究
有些人认为,不是宗教徒无法研究宗教。但是人又不可能同时信仰多个宗教。因此他们以为,处在宗教里是无法研究宗教的。但实际上有很多宗教徒都在潜心研究其他的宗教派别。
一神教是指起始神(真神)只有一位的宗教,而多神教有多位神灵。一神教的起源民族是含闪民族,如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等,基督教是在犹太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余起源的宗教一般是多神教。
无神论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无神论是指不坚信神的存在,即没有宗教信仰;狭义的无神论指坚信不存在神,即否认存在着一切超自然的力量。
世界主要宗教
- 犹太教
- 佛教
- 儒教(孔教):是否為宗教有很大爭議
- 印度教(亦称为兴都教)
- 婆罗门教
- 基督教
- 天主教
- 东正教
- 摩门教
- 摩尼教(波斯明教)
- 也里可溫教
- 基督新教
- 伊斯兰教
- 逊尼派
- 什叶派
- 中国伊斯兰教(回教)
- (中国)道教
- (台湾)一贯道
- (日本)神道教
- (朝鲜、韩国)天道教
- (西藏)苯教
- 越南道教
- (印度)锡克教
- (伊朗)巴哈教
- 琐罗亚斯德教(拜火教)
- 威卡教派
- 新兴宗教
外部连结
- [http://140.109.196.10/pages/seminar/scs3-5/scs3-5.htm 宗教与社会变遷]--台湾中研院社会研究院研讨会论文。
- 世界宗教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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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
中国一词,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之间可能差异巨大。但总体而言,较为公认的看法如下:
- 从地理上说,中国位於欧亚大陆東部,太平洋西岸,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族聚居地(即中国本部)和其它地区。
- 从政治/行政上说,当今大多数情况下,中国被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
- 从历史上说,中国是指由远古(包括夏)、商周至明清的一系列朝代、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构成的的历史的整体。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國具有悠久的文明史,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
以上说的是对中国的公认概念的总体部分。至于这些看法的细节部分,不同的人可能存在极大的区别,详见#争议。
“中国”的含义
汉语中“中国”的演变
汉语“中国”一詞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场合是不一样的。在古代基本上是一地域和文化的概念。古代的中国称为“中原”(指中原地区),因為古代的中國人相信中原是位于天下(指當時的世界--人類居住的地方)的正中央。春秋时期的中国,只是指黄河中下游地区,其他地区不算中国。以后中国的概念逐步扩大,到了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并且包括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例如匈奴等民族建立的十六国,鲜卑人建立的北魏,到唐朝时已经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了。
汉朝以及汉朝以前,可考证的“中国”一词的用法有如下几种:
#指京师,如《诗经·民劳》注:“中国,京师也。”;“惠此中国,以绥四方。”
#指汉民族所能够直接统治的地区,如《史记·武帝本纪》:“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又如《论语集解》:“诸夏,中国也。”
#指地理上的中原地区,如《三国志》:“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不如早与之绝。”,又如《史记·东越列传》:“东瓯请举国徙中国”。
中原地区和中原王朝被称为“中国”,不仅由于地域亦源于文化传统,因为中原王朝建立之时间较早,经济与文化具有较高水平,是所谓礼义之邦的华夏文化。一直居于四夷之上。此时,“中国”一词拥有地域、文化和民族的多重意义,民族的意义要强于地域、文化的意义,且该词的政治意味比较小。
自汉朝以后,“中国”一词的语义发生变化,民族的意义削弱,地理和政治意义加强。所以,当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之后便以中国自居,比如:鲜卑人建立的北魏自称中国 ,将南朝叫作岛夷;同时汉族建立的南朝虽然迁离了中原,仍以中国自居,称北朝为索虏、北魏为魏虏。如:《晋书》苻坚对其弟苻融言“刘禅可非汉之遗祚;然终为中国之所并”。
“中国”一词的政治意义突出这一现象在辽宋和金宋对峙时期更加明显:辽与北宋、金与南宋都曾自称中国,且一度互不承认对方是中国。这里的中国,政治意义明显占强势。
由于“中国”主要是地理、文化和政治概念,所以和民族的关系甚小。历史上夏商周三代无不出自“蛮夷戎狄”,华夏族便是夷夏不断融和的产物。五代时吴越王钱镠临终时要子孙“善事中国”,此“中国”是指沙陀族在中原建立的后唐。五代有三代(后唐、后晋、后汉)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新旧《五代史》都把他们视为正统,而把南方汉人政权放在次要地位,只称梁、唐、晋、汉、周为中国,却不称南方立国的各汉族政权为中国,欧阳修在《新五代史·十国世家年谱》言“十国非中国之有也”。南宋时,女真控制中原地区,陈亮在上孝宗书中说,不能“置中国于度外”要经营荆襄“争衡于中国”(其中的“中国”,前者指中原地区,后者指占据中原的金国),因此中国不仅是汉族的中国,也是各族人民的中国。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的划分,现在包括藏族、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壮族、汉族等56个民族。主要民族汉族也是古代多民族融合的结果。历史上中国曾经存在许多朝代。西安、洛阳、南京、北京为中国的四大古都。
直到清朝后期,“中国”一词已经有着3000年的使用历史,一直只是作为一种代指性名词来使用,不曾将“中国”两字明确作为其政体的直接名称。从清朝后期开始,清朝与西方国家交流时开始使用“中国”这个名称,往往使用“中国”来称呼自己。辛亥革命之后,中华民国成立,“中国”这一个称谓正式成为有近代国家概念的政治名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实际的语言操作中“中国”一词依然具有地域、文化和政治的多重意味,但在国际上的共同認知中,“中国”一词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目前所直接管辖的地区,即中国大陆。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戰敗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退居台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得到目前所直接管辖的中國大陸地区。國際上往往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目前所直接管辖的地区稱为中国,不過這實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所直接管辖的地区的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因而有許多人認為,“中国”應指中华民族的国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但有時也可作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所直接管辖的地区的簡称。
注: 台灣地區為目前中华民国有效管辖的地区,香港澳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于1553年和1842年分別租借或割讓給葡萄牙和英國。因它們在政治上與中國大陸分離較長時間,許多場合下所指的中国往往不包括台灣、香港和澳門。
外语中的中国
相当多的西方语言称中国为China(英語)、Chine(法語)、Sina或其變體,据认为是来自“秦”的音译。以英語為例,有觀點認為“China”是來自瓷器china,而瓷器一名又是得自“昌南”,即中国古代瓷器的主要产地之一。但事实正相反,英文中的瓷器一词china是从中国一词China转化来的。Sino 和Chinese 都表示“中国的”的意思。
以英語為例(其他西文情況類似),目前所得到一般认可的考证为:古印度语梵文cina和chinas-希腊语Sinai/Serica-古拉丁语Sinae-后期拉丁语Sinology,但古印度人为何使用cina目前没有定论。 疑为古印度人对东方国家的称呼,目前有多数学者认为指西周的秦国,(1655,Martini.Martin),但也有学者认为指古蒙古部落戎狄,sino为赤那之地的音译,意思是狼。 古印度典籍最早提到cina是公元前10世纪(有的学者提出是公元前5世纪和公元前15世纪)的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
“China”一詞在今日西方人的日常使用中通常不會包括Taiwan(台灣)、Hong Kong(香港)、Macau(澳門),有的時候甚至不包括Tibet(西藏,主要強調文化、種族的區別);這個用法在大陸之外的地方通常不表示使用者說話時刻意支持分裂中國,只是習慣使用和約定俗成,但卻會讓絕大部分中國大陸人非常不適應,很多國際廠商和品牌進入中國後因為將China和Taiwan並列引發一連串激烈抗議。但相對地,若國際廠商順從中國大陸民意,將Taiwan併入China,則又會受到臺灣相當多民眾的強烈反彈。
在日语中,原来很少称中国为“中国”而直呼各朝代名,因为日本本州西部山阳、山阴地区也叫做“中国地方”,大約從10世紀開始使用,當時日本分為近國、中國和遠國。明治维新起,借用佛教经典中的称呼“支那”来指称中国,后来这种称呼开始带有侮辱性。现在的日本人称中国为中国,支那海等在现在的日本已经演变称日文名词,已改用片假名拼写。不過因為同樣使用漢字,一部分日本人認為“中國”或“中華”這些稱呼是在刻意讚美。
俄语称中国为Китай,来源于“契丹”一名,由于辽朝和西辽自9世纪至13世纪长期在中亚拥有很强的影响力,因此在此期间兴起的斯拉夫语族和突厥语族诸民族均以契丹为全中国的代名词。现在大约有十几个国家称中国为“契丹”:斯拉夫语国家(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等)称中国为Khistankia;突厥语国家(中亚各国)称中国为Kaitay, Kathay, Hatay, Katay;西亚国家(伊朗、阿富汗、伊拉克等)称中国为Katay, Khatay。拉丁语词汇Cathay来自奥斯曼土耳其的Kathay一词。
古代中国在中亚另有一别名“桃花石”,据研究,可能出自长期统治中国的鲜卑拓拔部的名字。
历史上的中国
主條目: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香港历史、澳门历史
中国是世界文明最早的发源地之一,傳說在公元前4600多年前便有國家體制的出現(目前最早的考古證據顯示中國最晚至公元前3700年前出現國家體制)。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原一带的華夏部落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三千年之久。现今确认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在黄河流域东部。公元前2世纪左右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集權帝制国家,并拥有丰富的文化典籍。到公元1世纪左右时,中国已经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歷史上,中國有著幾段輝煌時期,包括漢朝﹑隋唐﹑元朝和早清時期。中国在公元13世纪达到顶峰,成为當時世界上最繁榮的文化及貿易中心。以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及火药為首的眾多發明对世界的歷史與科技发展有重要贡献,并拥有发达的农业及手工业。
从15世纪末开始,欧洲列强逐渐崛起並开始向东扩张,中国的优势逐渐消失。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标志着中國被迫沦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由於文化和制度上無法满足西方列強的野蛮要求,在遭遇一連串的軍事失敗和經濟入侵後,中国被迫割让香港、台湾等多处领土。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建立了共和体制,结束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之后中国依然饱受国内外战火之苦。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又经历了三年的内战(1946年6月—1949年9月),在中国大陆被中共称为“解放战争”。1949年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取得大陆的控制权。蒋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台湾。从此开始了长达50多年的两岸分隔局面,詳見台湾问题。
政治上的中国
有两种解释:
- 中华民国 (1911年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至今)
1911年到1949年,政治上的中国是指中华民国。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中华民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1949年内战后,中華民國敗退台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陸成立。1949年到1971年,政治上的中國為模糊地帶,两个政府并不互相承认,并且宣称对全中国具有合法主权。直到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的席位,以“中华民国”的继承身份并成为目前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海峽兩岸的歧見
參見:台灣海峽兩岸關係
在国共内战後,隨著當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灣後,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灣的中華民國兩方便各自自稱為中國唯一之合法代表政府。事實上,不論當時或在今日,兩方在現實中互不相屬,兩方顯然是由全然不同的政府統治。而從那時起,「中國」這個詞的定義就變得具爭議性,台灣海峽兩岸人民的觀點就很不一樣。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歧見逐漸加深。
現在,中國大陸的大部分人認為,無論從歷史和法理上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當前兩岸分治的現實並不能改變這一事實。支持一个中国观点的台湾人则認為,中国是指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澎金马在内的整个大中华地区,即中华民国。而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台灣人的觀點是,政治上,「中國」指的是中國大陸地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當中國大陸的人說“大家都是中國人”時,這一部分台灣人就會說“台灣什麼時候是中國的一部分了?”,因此產生的爭執也過有不少。
不過在文化上,台灣大部分的人民,在基本上尚能接受自身有承襲部分之漢文化,或有炎黃子孫血脈。更有部分人宣稱台灣才是正統漢文化的繼承者;這個說法源於文字等方面的差異。然而,長期國家認同的混淆,許多人誤將漢文化等同於中國文化。事實上,國家認同和文化認同是獨立的兩件事。中國大陸內部也是由多民族所組成的,雖然互有影向,但仍然分屬於個別的文化體系。就血統而言,台灣島內也有許多並非承襲漢文化體系的原住民族。一般台獨傾向的人士認為,過半台灣人屬於漢文化體系,但國籍並非中國,並以“親兄弟也有分家的一天”作比喻。血源、文化、和國家認同的混淆,在兩岸造成許多的政治上的歧見。其实很多是由于心理上的问题,认知方面的差别。当汉文化强大的时候有很多外族文化融入到其中来,成为汉文化的一部分。而汉文化较为弱势的时候有一些人就要脱离汉文化。
在连宋访问大陆之前,這種兩岸之間的隔膜在逐渐加深。在臺灣有相當多的人認為,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和行為,事實上助長了台灣獨立觀點的成長。另一方面,中國大陸也有相當多的人對臺灣的本土派政黨的一些政策抱有怨言,特別是對中國的認同。中國大陸的人多認為“政治是政治,國家是國家,你可以不認同中國共產黨,但不能否認自己是中國人”。然而,大部分台灣人認同的國家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是“中華民國”或“台灣國”。而在現實之際,由於海峽兩岸劍拔驽張的政治所造成的相互仇視,使多數自認為“台灣人”的台灣民眾,逐漸的排斥被等同為所謂的“中國人”或“中華人”;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強烈的民族主義刺激下和日本殖民主义的长期发酵之下,部分自認為“台灣人”的台灣民眾,更是將外省人視為中國人(甚至是外國人),而造成台灣島內種族排斥問題的開端。事實上,多數對台灣認同心較強的台灣民眾,對於認同台灣,疼惜台灣且願意欲台灣共進退的外國籍人士,以及所謂的外省人們,都很樂意將之視為自己國家的國民來看待的。
現今由民主進步黨所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正積極推進正名運動及偏重台灣本土化教學的教育改革,試圖使台灣人民漸漸脫離由中國國民黨所建構的大中華史觀和大一統思想;而在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積極在國際社會上主張中華民國「已經消亡」,因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從而「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此便與台灣的分歧愈來愈大;對於獨派而言,全然屬中國政府單方面不具正當性的“統一”言論。這些都造成海峽兩岸部分人民互相毀謗、藐視,這樣的衝擊與傷害對海峽兩岸雙方均為不小。
隨著兩岸經貿交流日深,有人认为兩岸之间能夠在政治問題上找到平衡點。
争议
其它
第1125号小行星以中国的名字命名。
参见
- 汉学
- 国学
- 中华文明
- 中国古代文化
- 中国行政区划
- 中国历史
- 中国地理
- 中国文化
- 中国军事
- 中国政治
- 中国宪法
- 中国国旗
- 反分裂国家法
- 中美关系
- 中日关系
- 中俄关系
- 满洲国
注释
#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ROC)政府在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通过前宣布退出联合国,而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所代表的席位,以“中华民国”的身份继承,并成为目前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中国”这一名词所涵盖的区域范围在大陆、台湾、港澳及海外华人华侨等民众的认识上存在差异,主要争议为“中国”这一词汇是否包含台湾地区,因此可以参看台湾问题了解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而香港、澳门则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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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中世纪(约395年—1500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主要是西欧),由西罗马帝国灭亡开始计算,直到文艺复兴之后,极权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中世纪”一词是从15世纪后期的人文主义者开始使用的。这个时期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纪或者中世纪的早期在欧美普遍称作“黑暗时代”,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一直到公元九世纪,绝大多数的近古(Late Antiquity)学者都按照圣奥古斯丁的观点,认为人类是处于历史的第六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圣经》在“启示录”里预言的“末日”,故而有黑暗之意;一个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中世纪黑暗时代”这个词,是由十四世意大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学者彼特拉克所发明的。他周游欧洲重新发掘和出版经典的拉丁和希腊著作,志在重新恢复源本罗马古典的拉丁语言,艺术和文化,对自公元四一零年罗马沦陷以来的变化与所发生的,认为不值得研究。人文主义者看历史并不按奥古斯丁的宗教术语,而是按社会(学)的术语,即通过古典文化,文学和艺术来看待历史;所以人文主义者把这九百年古典文化上发展的停滞时期称为“黑暗的时期”。
彼特拉克把欧洲历史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古罗马与古希腊时期;二是“黑暗时期”。人文主义者们也相信,总有一天罗马帝国会再次兴起,重新恢复古典文化的纯洁性。十四世纪末与十五世纪初,人文主义者们认为一个现代时期(Modern Age)已经开始了,所以从逻辑上来讲,一个“中世纪”已经形成了。
因此,自起人文主义者起,历史学家们对“黑暗的时期”和“中世纪”也多持负面观点。在十六与十七世纪基督教新教徒的宗教改革中,新教徒们也把天主教的腐败写进这段历史中。针对新教徒的指责,天主教的改革者们也给出了一幅与“黑暗的时期”相反的图画:一个社会与宗教和谐的时期,一点也不黑暗。而对“黑暗时期”许多现代的负面观念是来自于,十七与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中的康德和伏尔泰的作品中。
十九世纪初, 浪漫主义运动转变了这种对“黑暗的时期”负面一边倒的趋势。它给出了一幅祥和的图画:社会和环境的和谐,扎根于大自然的生活;同时也回应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以理性完全超越感性的作法,以及由正在兴起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环境破坏与污染。浪漫主义者对待“黑暗时期”的观点,仍可以在今天的一些庆祝那个时期文化活动与节日中,通过所展示出来的风俗与发生的历史事件中看到。
浪漫主义运动后的十九世纪下半个世纪,考古学取的了很大的进展,许多不为以前的学者所知的历史文献与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来。而1939年发现的公元六二五年代的萨顿骺(Sutton Hoo)宝窟,以及中世纪研究的著名学者查理哈斯金(Charles H. Haskins)的研究发现,使得“黑暗时期”看上去不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二战以后,在英语国家中的专业学者文献里,“黑暗时期”这个词渐渐地消失。
查理哈斯金写道:“历史的连续性排除了中世纪与文艺复兴这两个紧接着的历史时期之间有巨大差别的可能性,现代研究表明,中世纪不是曾经被认为的那么黑,也不是那么停滞;文艺复兴不是那么亮丽,也不是那么突然。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之前,有一个类似的运动,即便它不是那么广传。
所以,原来的“中世纪黑暗时期”现被改为专指公元四一零年(或四五五年)到公元七五四(或八零零年)这段欧洲历史。
历史
文艺复兴]
随着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灭,相继出现了一批蛮族国家。先后有法兰克、伦巴德、奥多亚克、勃艮第、汪达尔-阿兰、东哥特、西哥特、盎格鲁·萨可逊等王国建立。王国之间战争不断,其中盎格鲁·萨可逊、法兰克王国存在的时间比较长。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在486年打败高卢军队,由克洛维建立起墨洛温王朝的统治。克洛维通过和罗马教廷的联合,占领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全部领土。随着法兰克王国不断的扩张,到了6世纪中叶,征服了勃艮第、图林根、巴伐利亚和萨可逊的一些部落,成为当时西欧最强大的国家,并建立了封建采邑制。751年,宫相矮子丕平成为法兰克国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在查理大帝统治期间国力达到最盛,吞并了伦巴德王国,夺取西班牙边区,占领东巴伐利亚,征服阿瓦尔汗国,西欧的大部分土地都成为了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查理大帝死后,法兰克王国发生兄弟战争而分裂,在843年8月签订《凡尔登条约》经国家分为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现代的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疆域就是以这个条约为基础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在5世纪中叶进入大不列颠群岛,在6世纪末,7世纪初,形成了7个王国,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829年,威塞克斯王国吞并了其他6个王国,从此诞生了英格兰(England)。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以亲属关系要求继承王位,遭到拒绝后,以武力夺取了英王之位,称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建立了诺曼底王朝,但是这也造成了日后百年战争的根源。在亨利一世(1100年 - 1135年)统治时期,随着王权的加强,社会矛盾激化。1215年约翰(无地王)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1264年的内战期间,亨利三世被西门·德·孟福尔俘虏。1265年孟福尔召集国会,成为英国议会的开端。从1343年起,国会分成了由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代表骑士、市民的下院,确立了议会君主制。与此同时,西法兰克王国演变成了法兰西王国,并加强了王权,罗马教廷被迫迁往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并自上而下召开三级会议(一级为高级教士,二级为贵族,三级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议会君主制。
德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地方政权很强大。911年加洛林王朝结束后,国王由地方权贵选出,但更多是名誉,国王的权利和地方诸侯平等。这个特点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其热衷于对外扩张的原因。 | | |